□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感谢晚报对我的帮助,在和销售人员沟通后,让我拿到了购房款,谢谢。”4月22日,在市文明大道北段枫叶城小区销售大厅内,在记者的见证下,市民郑先生在一份退款意见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至此,郑先生因购房与该小区发生的纠纷圆满解决。
当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该楼盘销售大厅见到了郭洪涛。他告诉记者,经过详细调查,发现8号楼1103号住宅在郑先生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就已经售出,而接待郑先生的销售人员因为疏忽,现场管理出现漏洞,以至于在网签时才发现问题,与郑先生产生纠纷。
“根据规定,我们准备对相关涉事销售人员作出开除的决定,同时向郑先生道歉,并全部退还郑先生所交的购房款。”郭洪涛对记者说,公司将以这件事为戒,强化销售管理,决不让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上午11时许,在记者的见证下,郑先生在退款意见书上签下名字。郭洪涛表示,将以最快的速度将购房款退给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