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案昨天宣判
季建业犯受贿罪被判刑15年
南京雨污分流工程被叫停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公开宣判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今年58岁的季建业,生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相继担任昆山、扬州市委书记,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官至副省级。今年1月16日,该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建业于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季建业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尊重法庭的依法审判,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季建业受贿千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针对季建业的7项指控中,有6项涉及项目开发,设备供应,获得土地使用权、拆迁、建设等。季建业在苏州、昆山、扬州、南京等地任职期间,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财。
检方指控,2003年底至2004年3月,季建业接受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扬州迎宾馆1号楼改造工程项目,并为违规施工、催要工程款提供帮助,随后收受朱兴良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万余元。起诉书显示,季建业为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承揽设备供应项目、开发房地产、竞拍土地提供帮助,收受其给予的共计折合人民币789万余元的财物。
此外,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季建业本人或通过其妻子、女儿、兄弟,先后9次收受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天晓行贿的钱物共计241万余元。季建业从徐东明、朱天晓、朱兴良3人处受贿1065万余元,约占受贿总额的94%。
季建业落马后
南京雨污分流工程被叫停
自季建业上任南京市市长以来就一直主推全城雨污分流工程。根据当时的计划,从2010年至2014年底投资人民币180亿元,在南京市城区实施这项常见的城市排污排涝工程。这原本是让城市污水和雨水,进入不同的管道,最后分流进入污水处理场所,然而由于着急“上马”,该项工程在没有大面积征集民意的情况下,几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全城动工。季建业落马后,满街正在施工的雨污分流工地大部分停工,不少计划开工的也没了下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