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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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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集中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纳入监管范围 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5-03-26 0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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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李淑敏

本报讯   喝完饮料,把空瓶从车窗扔出去;抽完烟将烟头、烟盒随手扔到外面……从今天开始,市民在路上再有这些行为,交警就要管了。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市公安局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治理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可向交警举报

“从车窗向外抛物很危险。”昨日上午10时许,正在市文明大道与春晓街交叉口执勤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车辆正常行驶时,如果前方车辆驾乘人员突然往车外扔垃圾,后方车辆的司机很可能受惊失控,发生意外。如果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窗垃圾能在瞬间变成“炸弹”,成为致命凶器。

市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集中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公安局成立了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市将组织足够警力,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针对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采取流动巡逻查处、路面执勤定点查处、视频监控查处、根据社会各界随手拍和群众举报查处及媒体曝光等手段,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作用。

该负责人说,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相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设备,记录下这些不文明行为,并积极向交警举报。

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去快车道扫一次垃圾就是一次冒险。”正在雪松大道清扫垃圾的一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经常有驾驶员或乘车人从车窗往外扔烟头、烟盒等杂物。每次有人往车窗外扔杂物,他们就得到机动车道上清扫垃圾。

“今后发现一起,处罚和纠正一起。”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次集中治理行动,将把日常查处与集中整治紧密结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查处行动,同时邀请媒体记者同行,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我们将组织民警宣讲团上街头、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开展宣讲活动。”该负责人说,利用文明交通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向社会传递“人人文明交通、交通人人文明”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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