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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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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协调开发商同意退购房订金

发布时间:2015-03-20 08:11:18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我买房子签协议时,对方说随时可以退订金,可是现在出尔反尔。”昨日,市民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自己购房的订金退不了,她很苦恼。

女士是遂平县人。2014年,她看到驻马店市盘龙山路一楼盘的宣传广告后,非常满意,打算购买。201410月,她来到该楼盘售楼部,通过排号选购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选房协议。

女士称,签订选房协议时,她问置业顾问如果不想要房子了,是否可以退订金。对方表示,如果房子买不成,订金全额退还。得到置业顾问的答复后,女士非常放心地交了3万元订金。回去后,因急需用钱,她想把这套房子退掉,要回订金。

20151月,杜女士来到售楼部,找置业顾问退订金。置业顾问说不能退订金,但可以帮她代卖这套房子,什么时候房子卖出去什么时候退钱。急等着用钱的杜女士,托朋友帮忙退订金,但一直没有结果。“两个月了,我让朋友拿着协议书,到售楼部问过多次,对方都说不能退。”杜女士说。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部。该楼盘营销部副总经理女士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了选房协议,订金是不可以退的。选房协议中写得清清楚楚。

考虑到女士急需用钱,女士说他们会为业主着想,不想买房子的话不勉强。考虑到女士的实际情况,她已向领导反映,女士随时可以找置业顾问要回订金。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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