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俊
如今,聂树斌案被异地复查,最大程度地规避了司法地方保护主义对于案件复查的干扰,代理律师的案卷查阅权也终得到保障,这些或都表明案件的再次审理是在有意吸取呼格案的教训。
有媒体报道称,作为“真凶”的王书金案二审二次开庭前,王曾向辩护律师透露,河北方面曾派工作组进驻看守所“做工作”,逼他翻供,要他否认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因为工作组的人打了他,他忍受不了才说了假话。”在此之前,因为王书金的自供,其一度被认为是聂案的真凶归来。现在,面对供述中所产生的波折,需要厘清的是,除了王书金的口供,还有无具体的物证可支撑?相关方面是否存在如王书金所指的“逼供”行为?
代理律师查阅案卷只是聂树斌案保障复查公正所突破的第一道关卡,更重要的是,负责异地复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对于案件定性即宣布复查结果前,应当充分保障聂树斌案律师的辩护权利,双方能够平等地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以此来实现案件真相的全方位还原与疑点的厘清。此外,案件复查过程中,原案的办案机关河北公检法部门也不应失语,除了配合复查工作,相关方面也应保证其“辩护”的权利。如此,才能使案件的复查真正实现正义的抵达,也是最大程度上遵循司法程序的题中之义。
无论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定的依法治国主题,还是此次全国两会上“两高”报告中所展示出来的对于纠偏冤假错案的诚意与决心,都让人对于“迟到的正义”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