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一批新规开始施行。其中,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封存;购车或少花车辆购置税等。
食品检验不合格立即封存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购车或可少花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定,2月起,4S店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将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对于购买者来说买车越便宜,或许就能够少交一些购置税。
办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通过这种调整,可以推进车购税征管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重大税务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组织听证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突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明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组织听证,让纳税人充分陈述申辩、举证主张。
办法要求,重大税务案件采取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书面审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会议审理。无论书面审理还是会议审理,审理意见均须经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由稽查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对审理流程的严格控制,能够有效避免久审不决的问题,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