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干警妻子带20多避孕套被抓嫖警察刑拘”报道不实
记者调查追根溯源 五个关键词爆事实真相
本网讯 (记者 天凯) 近日,驻马店市发生一起因警方接报出警现场查处一饭店涉嫌组织容留卖淫而引发的妨害执行公务案件,有媒体以《司法局干部妻子带20多避孕套被抓嫖警察刑拘》对事实进行选择性报道,引起网络媒体的转载和网民关注。作为事发地的驻马店网记者就一些网络媒体的报道事实进行采访调查求证。记者调查的结果是,司法民警身份是假的,妻子卖淫却是真。
1、“司法局干警”身份?假的
——真相:翟某是乡司法所一名合同制职工,不是司法民警
针对媒体报道突出田某丈夫翟某是司法干警这个身份,昨天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田某的丈夫翟某,求证他的司法干警身份,他说他“有驻马店司法局的工作证,证号是135号,职务上填的是干警”。对于记者问“你是不是司法警察身份”?他回答“我不太清楚”,对于媒体报道把他的身份写成“司法民警”,他说是“可能是记者的误解”。
记者从上蔡县司法局了解到,翟某是上蔡县一个乡司法所的一名合同制工勤人员,而非媒体报道所说的司法民警身份,每月是按比例发工资。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明确“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记者随后就司法干警职位问题采访驻马店市司法局有关领导,他回答,在驻马店市司法局,除监狱管理科和政治部警务督查处有司法警察职位外,其他科室是没有司法警察职位的,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也没有司法干警这个职位。这位领导指出,报道以司法干警这个身份是缺少起码常识,“干警”一词通常是干部和警察的统称,怎么可能单指一个职务呢?不经过认真核实就给新闻当事人随意贴上“司法干警”标贴,是不负责任的。
2、“民警抓嫖”?假的
——真相:根据有人到公安机关实名举报,警方正常执法行动
据记者在驻马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查阅的接警记录,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多次接到反映市区中华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北边的群仙聚快餐店有卖淫嫖娼的举报电话。警方多次出警都是无果而回。 2014年11月8日,有人到驻马店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实名举报,“前进路南段‘群仙聚快餐店有卖淫的’,要求查处”。驻马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东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于11月12日下午3点,对群仙聚快餐店依法进行检查。
警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辖区东风公安分局对涉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群仙聚快餐店依法进行检查时,民警进入饭店后首先向店主出示了警官证,表明身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行为,属于依法履行职责,而不是媒体报道的所谓“民警抓嫖”。
3、 “以20多只避孕套定为卖淫被抓”?假的
—— 真相:田某因在现场严重妨害执行公务被警方带走
在民警进入快餐店要求店方配合调查时,店内一中年女子进了快餐店卫生间,长达十几分钟不出来,民警从一餐桌上一个手提包内发现20多个避孕套。被店主指认是进厕所女子的,经民警在外持续喊话,女子出来后拒不配合民警调查,粗暴辱骂民警,在民警上前说服时,动手抓伤民警的脸和脖子。被现场民警制止后,又冲进快餐店操作间,从菜案上抓起两把菜刀朝民警挥舞,为控制局面,民警对这名女子进行行为控制,将其带回分局进行调查,而不是因20只避孕套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认定这个女子妨害警方执行公务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采访中,警方强调,对田某处以刑事拘留,是因田某妨害警方正常执行公务依法采取的措施,与田某包内的20多个避孕套没有关系。
4、 “警方故意隐瞒”?假的
——真相:田某不配合警方调查,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警方费周折确认其真实姓名。
田某的丈夫翟某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称“他们说不知道我老婆叫田某,只听老板娘叫她“韩燕(音)”,可医院登记单上写的名字就是“田某”。我觉得他们是故意隐瞒。
记者就此进行调查的结果是,12日,田某被带到东风分局后,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回答任何问题。使民警无法做调查笔录,无法确认她的身份信息。当晚,群仙聚老板陈某到分局看田某时,说她叫 “韩燕”(音),民警根据陈某说的名字在户籍管理系统检索查询后没有结果。第二天早上,田某对民警说她“吃了50多片安眠药”,民警拨打120对其进行施救,距东风分局最近的东笃医院救护车将田某接到医院进行洗胃,并未发现有服安眠药的症状,对田某改为输液,田某输液时情绪狂躁,先是作出拔掉输液针头自伤自残动作,后对民警说她有精神病,并说自己在精神病医院住过院。所有这些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对抗和拖延警方对她的调查处理。民警根据她不经意间说她叫“田某某”这个名字,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查到田某某的曾经住院的病历,住院时间是2010年11月至12月。这才确认她的真实姓名,由此查到田某的真实身份信息。
5、“警方没有卖淫证据”?假的
——真相:警方已经掌握田某卖淫证据和群仙聚组织容留卖淫的证据。
针对田某丈夫对有媒体采访时所说“警方说她们卖淫,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事,但警方确实什么证据都没有”这一说法,记者昨天上午向驻马店市东风公安分局办案民警采访求证,并获准许旁听了警方对几个嫖客的传讯调查过程。
据记者了解到的信息,警方已经根据掌握的线索抓获多名在群仙聚卖淫的嫌疑人和嫖客,并准确掌握了田某卖淫的证据。现已查明,田某自2013年8月以来,以每次50-100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在“群仙聚”快餐店从事卖淫活动。快餐店老板陈某每次从中抽取10—30元,涉嫌组织容留多名妇女在该饭店内实施卖淫活动。田某涉嫌卖淫的证据来自多个方面,包括嫌疑人田某本人供述、群仙聚快餐老板陈某容留田某卖淫的证言、警方根据线索抓获的其他卖淫女的证言和警方抓获的嫖客对田某对他们卖淫的证言等等。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警方之所以不对外公布案情细节,一是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纪律要求,二是出于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