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晚报记者 张丽丽 通讯员 张 华
一年内,我市每个行政村都将有包村民警,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治安问题有望不出村就得到解决。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动员部署会近日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模式,基本能实现“村村有警、周周见警”的目标。
行政村均设警务工作站
记者了解到,针对“一村一警”的警务模式,在警务室建设及民警配备方面,市公安局要求派出所警力不少于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社区民警达到派出所总警力的40%,社区民警按“一室一警或一室多警”配备。
以辖区人口、治安状况为主要指标,城市1个社区或3000~6000人建1个警务室,农村5~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每个农村派出所不少于2~3个警务室,确保能吃、能住、能工作。
警务室的办公设施和装备配备要达到“六有”、“四统一”。“六有”包括:有办公桌,有交通工具,有自行车或摩托车,有档案柜,有巡逻警械,有台账。“四统一”包括:外观形象统一、制度牌匾统一、基础台账统一、装备配备统一。
“按要求,每个行政村都设警务工作站,警务工作站是设在群众家门口的警民联系点。未建立警务室的行政村,要设立警务工作站。”市公安局副局长高鹤说,确保全市的2610个行政村(居委会)实现“一村一站”、“一村一警”。
包村民警应当好“五大员”
据悉,按要求,每个行政村设警务工作站,由县(市)公安机关局直单位选派民警包村。包村民警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入村工作,将掌握的情报信息及遇到的问题上报。
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应积极配合协助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即: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
“全面推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以包村民警为补充的‘一村一警’长效机制,破解我市广大农村地区警力不足、基础工作薄弱难题。”高鹤说,“把触角延伸到基层,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意见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按照要求,明年上半年,我市将完成警务室、警务工作站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