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 我家女神最耀眼】 我家去年买的一辆电动车放在小区楼道丢失。随后,我报了警,并通过小区物业调取了监控,但一直没有找到电动车。我认为电动车是在小区内丢失的,小区物业有责任看管,丢失电动车物业应该赔偿,但小区物业没有赔偿。我丢失的电动车该找谁赔偿?
【微访(记者 尹媛媛)】 6月17日,微友“我家女神最耀眼”称,他的电动车在小区丢了1个月,物业部门一直没有赔偿,他想咨询律师,起诉物业部门。
经采访,微友“我家女神最耀眼”是一名姓胡的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在市前进大道一小区居住。5 月15日下午5时50分,他将电动车放在该小区7号楼1单元的楼道就回家了。1个小时左右,他下楼时, 发现放在楼道的电动车不见了。随后,他报了警,并通过小区物业调取了监控录像,从监控录像可以看到是一名男子将电动车骑走的。
该小区物业的张经理告诉记者,小区有停车棚,楼道不让放车子,不属于物业公司失职。电动车属于私人财物,丢电动车时已经报警,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是对公共秩序维护,协调公安调查取证。他们一定配合公安帮助业主寻找电动车。
而胡先生认为,电动车是在小区内丢失的,虽然楼道不让放电动车,但物业也要对此负一定责任,应给予他赔偿。
记者为此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他表示,小区的公共安全由物业来承担。没按规定地点停电动车,业主存在过错,但小区是开放式停车棚的情况下,物业不能把业主没有把电动车停放到指定位置来否认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月17日,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家里人去小区物业办公室问,物业的人只说带着公安民警去他家了解情况,但他家里没有人。丢失的电动车,物业没有给予补偿。
“我认为物业对我的电动车丢失有一定的责任。我准备咨询律师,如果可以,我想起诉物业部门。”胡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