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3月19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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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业服务大局 唱响法治为民旋律

——驿城区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9-03-19 09:27:32  

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高 静 海 洋

去年以来,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唱响法治为民旋律,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作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该院针对人民群众最急、最盼、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严厉打击与防控风险并举。该院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849件1213人,审查起诉案件942件1364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群众来访1200多人次,处理来信45件次,全部进行了分流办理。坚持检察长接待和点名接访制度。对院领导接访案件和群众点名接访案件,及时做好分流、督办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组织开展2次大走访活动和4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活动,走访群众500多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多人次,收到意见和建议100多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以专项活动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监督,就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辖区内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9份19人,因脱管、漏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份2人。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加大力度、敢于监督,先后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14人。在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方面,办理案件2件3人,其中不批捕1件2人,起诉4件7人。对法院刑事财产刑监督执行涉案金额103.6万元,保证了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完整正确实施。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保障非公有经济十条意见》,加强检企联系,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500余人次,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办涉企犯罪案件6起。

转型发展 提升群众诉讼质量

在转型发展中,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推动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融合,着力守护好民生福祉。

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案件,该院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主动与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对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查处了两起食品流通领域行政案件。针对弱势群体,积极帮助农民工讨薪,先后化解欠薪纠纷6件,帮助30多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2万余元。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食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去年我市承办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前,为提升我市城市文明形象,该院向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该局对我市主城区40余家大型餐饮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督促食药监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针对网络定餐平台存在的经营不规范问题,与食药监部门联合开展了检查活动,对发现的网络定餐平台及上百家网络餐饮提供者不公示经营许可证、餐饮提供者食品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向食药监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食药监部门督促违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市经济开发区与市产业集聚区交界的冷水河垃圾成堆、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周围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问题,该院在调查取证后,向管辖该河段的市经济开发区开源办事处和驿城区顺河街道办事处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办事处组织人员和机器设备对辖区内近10公里的冷水河及其他沟渠进行全面清理,强化了河长和巡河员的责任,建立了巡查监督机制,防止河流再次被污染。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毛某等人偷逃税款案,该院经过周密细致地调查,向税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税款200余万元。

扫黑除恶 推动平安驿城建设

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该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决亮剑、重拳出击,将黑恶分子绳之以法,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该院建立“周报告、月总结”制度。在办案过程中,突出严打方针,始终保持打击锋芒。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在办理案件中,该院依法办案,注重打击效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特别是对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对办案中发现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对办案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截至今年3月15日,该院共办理涉及黑恶势力的审查逮捕案件1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人,提起公诉30人。

帮助扶贫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该院党组把扶贫攻坚当作政治任务、发展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做到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靠前指挥、支部抓落实、全体党员齐上阵。

该院把村级组织建设作为帮扶的重要任务,支持村级党组织建好班子、建强队伍、建设阵地、健全制度,有效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推动村级党组织成为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驿城区板桥镇前店村在2018年换届选举中,该院机关党委书记和派驻第一书记积极为该村原“两委”班子出谋划策,全程监督换届选举工作,在全体党员共同努力下,该村选举产生支部委员2名、村委委员2名,村“两委”班子战斗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整个扶贫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基石,该院通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扶贫步伐。作为前店村帮扶牵头单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旭光多次与交通、公路等部门沟通、协调,筹集资金30万元为村里修了一条长1公里的“断头路”;为村庄安装路灯12盏,保障村民夜晚出行安全;为改善贫困户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协调购进桌柜、垃圾桶,还筹措资金6万元购买了健身器材。在产业扶贫方面,动员群众打造苗圃产业基地40余亩,年亩均效益4000多元,年收益16万元,有效帮助群众实现增收目标。指导群众发展“藕鳅共作”养殖50余亩,月纯收入3000多元;组织了16个贫困户的子女到周边企业短期打工,增强了贫困村民的自我造血功能。

在党徽的照耀下,该院帮扶的板桥、蚁蜂、水屯、橡林4个行政村的55户贫困户,有30户在2018年实现了脱贫,党组织的号召力在当地群众中进一步增强。

新起点,新征程。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驿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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