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9月28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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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

发布时间:2018-09-28 10:01:11  

用频单位或个人申请使用频率需要经过申请与受理、预指配频率、频率指配三个程序。

 申请与受理:单位或个人因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如果申请涉及两个以上的省和涉及境外使用频率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使用频率,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申请。

预指配频率: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对属于本级审批且符合条件的,经过必要的频率协调后预指配频率;对属于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提出审查初步意见,报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

 频率指配:用户在收到预指配频率通知后,需进行网络设计、电磁环境测试和必要的电磁兼容性分析,提交相关技术报告。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技术报告进行审查,通过后正式指配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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