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04月05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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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5 07:40:06  

 本报讯 (记者 王朝朝)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日前,市防火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防火办、国有林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克服麻痹和侥幸思想,杜绝松懈情绪。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提前研判森林火险趋势,制定应对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进一步把各级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实行网格式、清单式管理,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切实将森林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确保森林资源管住管好。

通知指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上坟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入校园等,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倡导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在林区和入山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严格检查进山人员,将火源、火种、易燃易爆品集中保管,隔离在山下林外。要加强火灾频发多发区、旅游风景区、人员活动频繁区等重要地段的野外用火管理,逐项落实应对措施。要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规用火行为。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遇到高温大风天气,县区政府要及时发布野外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火情监测,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人员安排、兵力布防、物资储备等工作。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集中待命,高度戒备,严阵以待,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迅速出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在扑火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伤亡事故发生。

近期,各级防火办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导。各防火单位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重点督导并检查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理、扑火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预案准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及时消除,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及热点信息不及时处置、反馈等现象。各地对省防火办通知的热点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反馈,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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