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蔡俊岭)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近日,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企业增长。
该局一是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备案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二是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最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相关政策法规,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三是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需境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外,严格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四是推进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
2016年以来,市工商局共设立各类外商投资企业27户,其中企业法人10户,分支机构17户。各类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投资总额为18658.82万美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为10974.15万美元,其中外方认缴注册资本10116.61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