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春杰)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迎接国务院食安办9月份现场考核,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和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市工商局近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宣传产品功效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整治的内容和重点: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对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加强审核,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未经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检查整改(2017年12月31日前)、抽查检查(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阶段。各地工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对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对专项行动不力的,通报地方政府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