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 磊)近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法、理、情”调解模式,整合有效资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要素”调解法则包括“读”、“听”、“谈”、“选”。“读”就是认真阅读原告的诉状及证据内容,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听”就是认真听取被告对原告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的看法、认可程度、争议焦点以及相互间的差距;“谈”就是在知悉原告诉状、证据内容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分别与原告、被告谈话;“选”就是通过以上三个程序后,对原告、被告之间讼争的差距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然后再选择好调解的切入点,找适当的协调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