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12月0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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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渠乡食药监所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宣传

发布时间:2016-12-06 08:57:39  

重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宣传

       本报讯 (通讯员 谢红涛)为进一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西平县重渠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印制了《食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对照表》,并将对照表张贴到每一家食品经营户。

       该所将食品经营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列入《食品经营常见违法行为对照表》,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表达出来,并将相应的法律责任清楚明了地进行了注解,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经营的食品,并处五万元以上罚款,使食品经营户对食品法律法规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此举得到了辖区内食品经营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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