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 辉)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因琐事发生冲突造成人员伤害的案件,通过伤情损伤机制鉴定,还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检察干警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讯问时,李某仅承认双方有拉扯行为,自己并没严重伤害到王某。为慎重起见,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委托该院法医技术人员对被害人王某的伤情进行损伤机制鉴定。
该院法医接受委托后,联合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对王某的伤情进行了技术分析鉴定,证实王某右足背受到致伤物的撞击,致右足跖骨骨折,足弓的解剖结构改变及足部肌肉牵拉,使骨折处远折端向后外侧移位。
检察官随后将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医学损伤机制鉴定意见告知李某。在权威结论面前,李某承认自己没有想到当时跺王某一脚会产生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对检察机关的鉴定意见表示服从。
目前,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李某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