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6月2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后驾驶很危险 受到惩处理当然

发布时间:2016-06-21 09:06:17  

邱学忠

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126日,应酬完的张某在喝完酒后驾车回家时迷了路。这时,张某发现路边有一个警察岗亭,便停下来去找警察问路。民警在接待张某的过程中发现张某浑身酒气,可能是酒后驾车,遂通知了交警部门。经鉴定,张某属于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