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6月2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校园欺凌要靠立法

发布时间:2016-06-21 09:04:21  

胡殿文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共43起。其中,20153月以来就有26起,发生地从大型城市北京、上海,到欠发达的广西、云南,从东北辽宁,到最南端省份海南。“校园欺凌就是空气,无处不在。”日本校园欺凌题材电影《胜者即是正义》中的这句台词,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校园欺凌现象的一个真实写照。其实,校园欺凌不是哪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有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

       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校园欺凌现象近年来屡发多发现象不可忽视。《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份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调查中指出,事实上,校园欺凌、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问题,都是整个儿童保护系统的一部分,中国目前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形成一个儿童保护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受社会“丛林法则”、“拳头法则”以及部分渲染暴力的影视剧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校园欺凌还呈现了一定的成人化趋势。以此可见,校园欺凌行为不再是小事,而是一个饱受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举措,我们期待着。

       校园欺凌不只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校园欺凌是成人世界“丛林法则”与社会负面情绪在学生身上投射而成的一种“镜像”。家庭、学校与社会对校园欺凌事件轻描淡写的处理,甚至把它当作一种无足轻重的“恶作剧”,或沉默以对,或“小事化了”,无异于放任纵容。

       从根本上来说,校园欺凌事件的双方甚至旁观者都是受害者。不仅会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将在青少年心中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严重的将影响一生。因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此次要求各地专项治理,不仅是为治理校园欺凌作出部署,更是向社会重申“校园欺凌不是一件小事”的信号。

       面对校园欺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校园欺凌根在心灵,责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因此,治理校园欺凌,终结校园暴力,发挥教育的职能作用必不可少。校园欺凌、精神暴力和身体暴力是最为普遍的形式。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和家长“偏重分数,轻视素养”、“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心理方面的培养。

       根治日益泛滥的校园欺凌,更须借助法治的力量。除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外,还应完善相关立法。由于校园欺凌者多为未成年人,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之间寻找平衡,需要立法机关的努力。数据显示,有80%的男生和85%的女生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他()也许是你的孩子,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就是你自己。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行为的伤害是普遍的,对于欺凌者、被欺者、旁观者而言莫不如此,只是伤害以不同的方式显现罢了。因此,治理校园欺凌,不只是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每个人都不能袖手旁观,全社会要齐抓共管。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