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4月12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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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法院“阳光审判”彰显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6-04-12 08:06:26  

本报讯 (记者 田春华)今年初以来,遂平县人民法院推行“阳光审判”,让群众监督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现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与此同时,该院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从源头上将廉政监督的触角伸向审判的各个环节,使审判活动全程在阳光下操作,特别是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案件主审法官必须对审监、纪检签订审限和廉政承诺书,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审结,并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等。为了使审判监督具有可操作性,该院对案件实行严格考评,坚决做到公正审理、公正判决,并出台了案件审判廉政监督考评办法,有针对性地对审判中出现的改判等审判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和考评,对因审判失误发生当事人上访的,将对审判法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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