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最大诚信。保险合同双方以完全的诚实,向对方履行告知所有相关重要事实。
68.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69.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70.保证。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许诺。
71.默示保证。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被保险人应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而不书面载明于保险合同中的保证。
72.明示保证。将保证的内容以文字或书面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保险合同条款的保证。
73.保额。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协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