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大学生房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2015年6月,房某大学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2015年暑假期间进入中国人寿保险驻马店分公司上班,面试时该公司刘存福经理承诺他每月发放无责任底薪800元(基本工资)+600元(生活补助),并且承诺如果在当月25号前办理入职可发放一个月工资。6月22号,房某进入公司上班,直到8月离开,大约40天,可直到2015年10月,公司一直拖欠其基本工资。房某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告诉他说不发了,因为没有他的档案。后来,房某找到《天中晚报》,又在贴吧上谈这件事,工作人员又告诉他,档案没了再想办法补,正在跟领导申请。大约过了10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房某说他的尊享如意卡没有激活,不合格不发。
市人社局反馈结果:经调查,房某与中国人寿保险驻马店分公司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在公司收展二部做保险代理业务员。由于房某与公司发生的是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市人社局的受理范围。经市人社局协调,公司愿意支付房某部分佣金。
点评:一诺千金,诚信为上。房某的遭遇在于就业时公司口头承诺发放基本工资和生活补贴,公司却与其签订的是保险代理合同,到底是房某没有搞清楚还是公司人员没有讲清楚,事后难辨。这件事也提醒了广大毕业生就业前一定要弄清劳动关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代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