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6年03月09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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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亟须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6-03-09 08:16:01  

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三里庄村民张某来电反映:近日,三里庄村委有以下村民使用烧碱加工经营羊头肉:1.前马庄村民马某、马某某分别在家中和简易房内加工生产羊头肉。2.前马庄村民马某、郭庄村民刘某二人在汝南县老开发区冷库院内分别进行加工生产。以上使用烧碱加工过的羊头肉销往全市各县区及乡镇,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汝南县政府反馈结果:群众举报两处羊头肉加工点:一是位于汝南县老开发区院内,为简易棚房,负责人马某,面积约200平方米,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地上堆放有500只羊头,7名员工正在拆解羊头(7人均无健康体检证明)。二是位于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前马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不出健康体检证明,负责人为马某、马某某,两人也提供不出羊头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经现场检查,一是以上两处加工羊头点未取得任何合法证明。二是以上两处加工点均未发现使用火碱,未发现储存有火碱。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将羊头予以扣押,并对加工点予以取缔,相关程序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评:对涉嫌非法生产和涉嫌非法使用食品原料的个人或企业,各级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要严管重罚、严肃查处,依法对涉事个人和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黑窝点、黑作坊,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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