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三里庄村民张某来电反映:近日,三里庄村委有以下村民使用烧碱加工经营羊头肉:1.前马庄村民马某、马某某分别在家中和简易房内加工生产羊头肉。2.前马庄村民马某、郭庄村民刘某二人在汝南县老开发区冷库院内分别进行加工生产。以上使用烧碱加工过的羊头肉销往全市各县区及乡镇,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汝南县政府反馈结果:群众举报两处羊头肉加工点:一是位于汝南县老开发区院内,为简易棚房,负责人马某,面积约 点评:对涉嫌非法生产和涉嫌非法使用食品原料的个人或企业,各级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要严管重罚、严肃查处,依法对涉事个人和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黑窝点、黑作坊,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