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律 增强服务功能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我市全面启动2016年度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李玉敏)日前,我市2016年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届时,市民政局组成评估专家组,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评估,获
为认真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要求,推动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有序进行,加快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16年,全市在社会组织中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对象:凡在市、县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满2年(含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一)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二)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三)上年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的;(四)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评估内容是根据《驻马店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中确定的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评估方法:采取评估对象自评与评估专家小组初评及评估委员会评定相结合、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程序:评估按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估、评估小组实地考察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评估委员会公示评估结果及市、县区民政局确认评估结果并颁发牌匾和证书的程序进行。评分标准: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得分900分及以上的为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评估结果有效期5年,实行动态管理。社会组织在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民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估等级,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
社会组织评估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加强自律、增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改进和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2016年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工作,市民政局要求,市、县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张新理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蕴藏的巨大能量和多样化需求逐步得以释放,为社会组织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社会组织将进一步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成为推动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就是推动社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完善市场功能、提升产业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社会管理、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内在要求,是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民生改善的有效途径。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需要建立财政扶助、企业资助、个人捐助多元化筹资机制,通过项目购买、奖励和公益创投等方式,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