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梁红生)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切实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山县自
确山县民政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8个工作组,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积极配合下,对原低保对象以及新增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100%。入户调查时,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调查情况有书面记录,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对象要签字,逐人核对。他们通过“问”——了解家庭基本情况,“看”——观察家庭生活状况和室内摆设,“询”——询问左邻右舍及相关就业单位,“算”——计算家庭收入来源及生活费用支出,“议”——通过村(居)委会、乡镇、民政局三级评估,对一些不能确定是否合格的低保户集中评估,确保复核认定的公平、公开、公正。
复核认定工作中,该县要求每户都要填写《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取消人员登记表》《新增低保对象人员登记表》,全部通过民主评议,公布举报电话。评议结果在村(居)委会指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对复核认定合格和新批准的低保对象,在统一公示栏中长期公示;县民政局审批的低保对象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该县既从处理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帮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又不从盲目追求减量上出发,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对象认定的核心依据,坚持群众利益导向,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认真组织,精心部署,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做到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部门协作、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水平。
为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该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坚决做到不入户调查不审批,不经民主评议不审批,不公示不公开不审批,未信息核对不审批。
同时,确山县加大对骗取最终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配合各级低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人员,除追回骗取的低保资金外,还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