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12月07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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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的认知误区(三)

发布时间:2015-12-07 15:30:48  

误区三、受损零件必换

最近,某地一位车主的私家车被另一辆汽车所撞,造成私家车的保险杠和右边的翼子板受损,保险公司经过查勘,同意更换保险杠,而对于翼子板,保险公司认定为轻伤。因为只是轻微划伤,如经过修复处理,既不会妨碍安全性能,也不会影响外观视觉,没有达到更换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更换翼子板,只同意作修复处理。

车主对此颇有微词,此事也引起了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关注,及时调阅了现场损失照片,发现保险公司处理无误,于是交代保险公司做好车主思想工作,解决好存在的矛盾。

存在类似某地车主上述想法的客户不在少数。有关保险专家表示,他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保险理赔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每个案件不该赔的都赔,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保险公司既不惜赔,也不滥赔,正是坚持了保险的宗旨。

这个案例说明,修复是保险的基本原则,还没有被社会所广泛接受,保险公司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安全性能始终是保险公司的第一考量,对此,客户完全可以放心,也应该相信。(保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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