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11月04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险没到期就续保 索赔起来很麻烦

发布时间:2015-11-04 07:51:35  

20071月,张先生在A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轿车买了份车险,到期时间是今年11824点。今年115日,张先生在老保单到期前又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在B保险公司投了保。当车险顾问询问起投保日期时,张先生因忘记老保单的到期日,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116开始。

投保后第二天,先生不巧回家途中遭遇一场小车祸。这时,先生想到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保险卡,发现有两张:一张是老保单,118晚到期;另一张是116日起保的新保单。先生纳闷了:难道找两家保险公司赔付?那样岂不是多拿一份保险赔偿金?

记者就先生的疑问向多家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非但不能获得两倍理赔,只能由两家公司共同赔付实际损失,而且还要在两家公司办理手续,比正常情况下复杂多了。

专家提醒,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有车主因不了解车险,曾向不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而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原则上是不需要重复投保的。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为此,广大车主在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11824,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119日凌晨0开始,不要因重复投保而带来后期理赔的麻烦。

    还有不少车主因忘记起保日期,在车险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一定要记住保险的起止日期,不要因“脱保”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或因重复投保造成理赔的烦琐。

                  (保协宣)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