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付明 通讯员 胡俊德)今年初以来,平舆县财政局坚持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辨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该局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明确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班子成员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责任追究,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传达上级精神,通报相关案例,强调纪律要求,做到警钟长鸣。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制定了《平舆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分解,明确每项廉政责任的任务要求、主办股室、协办股室、负责人等内容,并采取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方式,逐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上,形成齐抓共管、人人担责的责任体系。
明确重点,构建防控机制。该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内控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切实把主体责任融入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业务中,关口前移,强化防控。今年初以来,该局先后出台《平舆县财政局公务接待暂行办法》等3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局机关《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20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定,对经费支出实行“会审会签”,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和“暗箱操作”。全面清理权力,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排查和清理,看每个岗位都在行使哪些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对这些权力进行一一确认,保证权力不漏项、不失控。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01个,制作了46个业务流程图,明确了防险责任。深化全口径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等8项改革,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互动制衡”工作机制,从根本上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跟踪问效,严格量化考核。该局加强干部监督。注意“抓早、抓小”,全程跟踪,防微杜渐,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坚持干部上岗、交流任职前的廉政谈话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定期开展全局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订详细的量化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进行百分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实施激励和问责。
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监管。该局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将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绩效,把钱用在刀刃上,今年1~9月份,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3.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资金运转模式,实现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在支付管理中,对不合理支出和手续不完善票据,坚决不予支付。1~9月份,通过支付系统支付资金9.3亿元,共退回不合理支出128笔,拒付资金190多万元。着力推进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公务卡结算业务,逐步提高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的比重,全年在70%以上。强化政府采购,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将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预算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推进政府采购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减少人为因素和手工操作,压缩权力寻租空间。1~9月份,全县实现政府采购4.4亿元,其中集中采购3.8亿元,节约资金9000万元。扩大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前三季度共评审项目248个,审减资金96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