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10月26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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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发布时间:2015-10-26 08:40:50  

 为何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为避免道德风险,防止投保人、受益人为了获得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变更,或经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保人指定或变更。《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保险法》第63条规定:“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因此,我们提醒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受益人,应尽早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变更事宜,否则一旦出现赔付,则应依据保单和现行法律法规处理。(保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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