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来电反映:近期到市中心医院眼科就诊时,医生没有一次性告知病人用药详情,导致在一楼取药后,再次上四楼咨询医生如何用药。一楼取药处没有启用电脑缴费排号程序,而是缴费后凭单据到取药处再次排队取药,浪费了患者时间。
市卫计委回复:经调查,反映人就诊时的当班药师审核处方后,认为医生开具的药品用法用量不适宜,故告知患者需要再次去医生处咨询药物的用法用量,在这个过程中医生没有做到与患者充分沟通。同时,门诊药房按照取号顺序人工排队的取药流程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整改措施如下:一是逐步完善提前审核处方,不合格处方无法缴费取药的制度,避免浪费患者时间的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改进药房取药流程标识。三是医院电子叫号系统已在试运行,将尽快完善,争取早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