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年大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5年8月26日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年大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关于接受年大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5年8月26日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驻马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接受年大明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