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为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加强我市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市创文办决定从8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的通知》(驻创文[2015]3号)。8月18日下午,市文明办召开了全市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培训工作会,对如何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进行了培训。按照工作安排和培训要求,市创文办组织人员于8月24日、25日、26日分别对全市范围内14个交通路口“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察,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通过督导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疾控中心、市政府幼儿园、黄淮学院、市委群工部、市农办、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站、市十二初中、市供电公司、市商务局、市农村处、市地税直属局、市林业局、市运管局、市劳保监察支队、市中心血站等单位对“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志愿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照要求统一志愿者帽子、马甲、旗子等。志愿者能够主动配合、协助交警,劝导所在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引导市民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基本情况良好。但在督察中也发现部分路口的志愿者在劝导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个别单位志愿者未按时到岗甚至缺岗;有志愿者在现场没有劝止闯红灯的行人,不作为;有志愿者挎着包影响指挥,值班人数不按要求落实到位;有志愿者不戴帽子、玩手机、相互聊天和不清楚引导职责等。
一、8月24日下午督察相关路口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乐山大道中华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8时15分。共有8人值班,但无统一的红旗(只有小三角旗),行人、骑电动车者闯红灯现象较普遍,但无人劝导和制止。责任单位:驿城区装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文明大道雪松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7时40分。志愿者多数挎包影响指挥。责任单位:市一初中。
3.置地大道乐山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7时45分。无人值班。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4.天中山大道置地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7时40分。只有4名志愿者上路。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二、8月25日早上督察相关路口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乐山大道中华大道路口:检查时间:7时32分。共8人值班,但西南角路口到7时36分才到岗,无小红旗,西北角路口两人(一人手抱肩膀、一人手插裤兜),闯红灯现象无人制止,个别志愿者对劝导职责不清楚。责任单位:驿城区西园街道办事处。
2.文明大道解放大道路口:检查时间:7时50分。只有6人值班,未穿红马甲,闯红灯现象无人制止。责任单位:驿城区委政法委。
3.文明大道置地大道路口:检查时间:8时10分。值班人员中有手插裤兜现象,对闯红灯现象无人制止。责任单位:开发区开源办事处。
4.天中山大道解放大道路口:检查时间:7时50分。有1人未戴志愿者红帽。责任单位:市十八中。
5.天中山大道置地大道路口:检查时间:8时10分。有2人未戴志愿者红帽。责任单位:市种子管理站。
三、8月26日下午督察相关路口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乐山大道中华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7时33分。未按时到岗(17时36分到岗);有7人值班,未穿红马甲,其中4名女志愿者挎着包执勤;闯红灯现象无人制止,个别志愿者对劝导职责不清楚。责任单位:驿城区医保中心。
2.文明大道置地大道路口:检查时间:18时15分。无人值班。责任单位: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3.天中山大道解放大道路口:6人值班,其中2人未戴志愿者红帽,对文明劝导不积极作为。责任单位:市人防办。
4.文明大道中华大道路口:8人值班,其中有2人未穿红马甲,2人相互聊天。责任单位:市物价所。
5.乐山大道雪松大道路口:8人值班,有聊天现象,对行人闯红灯现象未加制止。责任单位:市环保研究所。
各区、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市创文办印发的《驻马店市文明交通志愿引导职责》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认真组织本区、本单位的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中,用自身文明言行来示范引导,用对市民的关爱之心来感化引导,用耐心劝告来说服引导,大力营造“文明礼让、平安出行”的良好交通氛围。市创文办将持续对“文明交通志愿引导”集中行动进行督察,并及时通报督察结果。
驻马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