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8月25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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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兴汝阳县儒学记”碑

发布时间:2015-08-25 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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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兴汝阳县儒学记”石碑位于汝南县城南悟颖塔公园内,记述了明代各级官员对教育的重视和重兴汝阳县(今汝南县)儒学的过程。

据《重修汝宁府志》载,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明帝朱元璋下诏命翰林院、提刑按察司官员,重兴汝阳县儒学。碑文言:“学也者,教之所由施也;教者,性之所由复也。学不建,则教不得而施焉;教不施,则性不得而复焉。故学不可一处阙也。”

同时也记述了重修后的儒学景况:“堂之梁栋瓦甓有挠折破缺者皆茸以新,殿之丹雘有剥者,亦饰以采。外门旧用木柱且朽,今易用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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