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2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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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15-05-26 08:48:23  

本报讯(记者 田春华)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接收、当场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告知应更正部分和补充材料。

立案登记制正式施行的第一个工作日,该院立案7件,接待现场前来咨询15人次,其中有一起是60岁的王老汉告儿子赡养案件。之前,王老汉多次提出让其儿子退还自己的责任田、负担赡养费等请求,由于不符合立案条件,没能立案受理。这次经审查后,王老汉仅就赡养、医疗费提出请求,立案法官当场给予登记立案,在安排各种事项后,王老汉开心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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