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21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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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区设立夏季临时瓜果销售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5-21 08:47:29  

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关于在市区设立夏季临时瓜果销售点的决定

为规范瓜果销售行为,防止瓜农随意摆摊设点和沿街销售,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市区的部分路段设立临时瓜果销售点。

一、设立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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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位置

(一)驿城区

1.富强路一巷。

2.白桥路小铁路以南道牙两侧。

3.解放军第159中心医院大门以南道牙两侧。

4.薄山路(中华大道至解放大道段)。

5.盘龙山路(中华大道至解放大道段)。

6.文化路(天中山大道至铜山大道)。

7.平安街(交通路至文化路)。

8.雪松大道与驿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路东侧。

9.中华大道化肥厂对面。

10.光明路向南。

11.文化路二巷。

12.电西街。

13.风光路(沪强小区门口)。

14.向阳街(中华大道向南)。

(二)经济开发区

1.十三香路:置地大道至开源大道路口两侧道牙以上。

2.正阳路:置地大道至雪松大道两侧道牙以上。

3.文祥路:雪松大道以北至金雀路两侧道牙以上。

4.金雀路:文明大道以东至正阳路南侧道牙以上。

5.纬二路:文明大道以西两侧道牙以上。

(三)市产业集聚区

1.汝河大道南前进大道路段。

2.汝河大道南风光路路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三区要在进入瓜果销售点的主要路口设置“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指示牌或悬挂宣传条幅,出动宣传车辆引导瓜农进入销售点有序经营。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上刊登关于市区夏季临时瓜果销售点的具体位置。

(二)加强服务意识。三区要设置夏季瓜果销售服务台,印制发放城管便民服务卡,服务卡上注明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设立的位置,销售的时限和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服务热线等。

(三)加强管理。三区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对辖区内夏季瓜果临时销售点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所有摊位必须设在道牙以上并避开道路交叉口,不得影响车辆通行。所产生的瓜果皮、核等废弃物,由经营户清扫,禁止乱扔乱倒废弃物。

(五)原则上允许瓜农进入住宅小区卖瓜,并实行属地管理,由住宅小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驻马店市“四城联创”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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