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闫海峰)日前,在全市开展的环境监管集中执法“春雷行动”中,市环保部门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汝南县中天阳光门业有限公司废水违法超标排放重金属的环境违法行为和西平县一无名小电镀厂,依法依规实施查封,并把相关案卷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对涉嫌违法企业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
市环保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法,以“春雷行动”为契机,摸清全市境内重点排污企业排污情况,逐步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并对违法企业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督察。完善公众监督机制,确保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