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二宏)近日,开发区下达了2015年春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和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开发区财政局等单位第一时间将专项资金下达到各学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该区规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全区义务教育实行城乡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即小学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年800元。按此规定,开发区2015年用于城乡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共计11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74.31万元,这是继2014年费用增加后的再一次增加。
开发区还要求继续为农村做好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继续为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继续落实年生均30元取暖费补助和不足100人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5元/天,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为农村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提供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