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22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食品市场大清查

发布时间:2015-04-22 08:51:20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为全面排查当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准确掌握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生产、经营、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维护食品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即日起至1130,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大清查行动。

       此次清查重点包括:生产企业查企业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范围与核准的是否一致。查企业管理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各项制度是否执行落实到位。查企业过程控制。看购进原材料是否审核把关,是否按核准的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产品出厂前是否经检验合格。查企业卫生状况。看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生产人员个人卫生及体检执行情况。流通企业查经营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有无伪造、涂改、出借许可证的行为。查经营管理制度。看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如何。查经营保障条件。看企业卫生条件如何,冷藏保鲜设备和运行是否满足经营食品的温控要求,食品是否随地摆放。查经营食品。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把关情况,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标签标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有无伪劣食品,散装食品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企业查企业主体资格。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制作供应品种与核准项目是否一致。查食品原料控制。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执行情况,采购使用食材和辅料有无劣质产品,有无使用过期、回收食品作为原料。查安全保障措施。看有无低温保鲜设备和运行状态,工作流程是否科学、合理,食品留样管理情况,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大清查行动期间,四部门将组织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以主体资格、行为规范、制度落实、措施保障等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项目,对照检查内容,自我排查问题和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四部门将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全市食品经营主体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清查登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的数量、分布及经营情况。对检查、抽检发现的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和不合格食品,集中清除一批,该下架的下架,该查处的查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