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22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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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质监局开展配制酒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回头看

发布时间:2015-04-22 08:36:54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新旗)为巩固白酒、配制酒专项整治成果,严防不法企业打法律政策的“擦边球”,牟取非法利益,日前,驿城区质监局开展了配制酒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

约谈关键人员。该局对全区3家白酒(配制酒)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化验员共13人,就白酒(配制酒)产品质量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警示约谈。该局要求,严格遵照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对生产工艺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

答疑关键环节。该局对配制酒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存在的疑问,进行现场答疑解难,散发印发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三)》中第三十六条回复,要求生产黄酒、白酒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自酿的黄酒、白酒生产配制酒。同时,必须更换所有与白酒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杜绝塑化剂污染。

规范标签标识。该局严格按照GB7718-2011 GB10344-2005等标准规定。要求企业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和标识信息不真实的配制酒,禁止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编号。

把好出厂关。该局要求,对没有整改到位的企业,不得进行生产,待整改完毕后,向辖区质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企业所有生产产品,必须委托省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对其开展邻苯二甲酸酯、甲醇、氰化氢等有关物质检验,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销售。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该局组织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加强与职能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协助配合,依法查处配制酒生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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