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
驻马店市蓝天工程重点任务及其责任分工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制订印发的《2015年度河南省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订印发了《2015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市2015年度蓝天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其责任单位等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蓝天工程顺利实施,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蓝天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现将《2015年度驻马店市蓝天工程重点任务及其责任分工》公告如下: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严控“两高一剩”(高污染、高耗能、产量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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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
制定驻马店市煤炭消费中长期控制目标,实施目标责任管理。积极采取增加天然气供应和接受外输电规模,加大非电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1%。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6月底前,研究出台《驻马店市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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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制订产业聚集区热源调整方案;逐步取消产业聚集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市产业聚集区热源调整方案;各县政府负责制订本辖区方案并组织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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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推进“煤改气”项目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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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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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先进生物质能示范市。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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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高污染燃料。6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划定工作,禁烧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0%以上;制定出台《高污染燃料禁烧区管理实施办法》。 |
市环保局负责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划定方案的修改、完善和禁烧区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报市政府批复;各县政府负责划定本县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制定管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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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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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
强化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治理,6月底前完成白云纸业、骏化发展、顺达化工3家企业自备电厂脱硫脱硝治理验收。 |
市环保局、驿城区政府、遂平县政府 |
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完成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天然气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工作或拆除;对所有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建设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其中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中心城区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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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泥、钢铁行业综合治理,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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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基础性调研;11月底前,完成化工(化肥)行业脱硝治理。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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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
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普通砂浆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建筑面积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控制城市道路扬尘。中心城区建成区快速路以及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化率在60%以上。各县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30%以上。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建立城市周边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道路扬尘问题。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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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扬尘。完成107国道等重点道路扬尘治理,制定高速公路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办法。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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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治理。10月底前,完成对大力、水泥、化工、建材行业堆场的规范化整治和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改造。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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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矿扬尘专项治理。6月底前,基本摸清矿山企业底数,开展采矿扬尘综合治理。 |
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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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餐饮油烟治理。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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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和验收。11月底前,完成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并达标运行。新建加油站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
市商务局负责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市环保局负责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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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秸秆禁烧监管。 |
市委农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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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机动车 污染防治 |
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
市环保局 |
12月底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基本淘汰所有营运黄标车,城市建成区逐步实施黄标车限行。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城市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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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出台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励实施细则、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逐年提高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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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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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技政策标准 |
制定出台《驻马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经济手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贯彻执行环保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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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加大资金投入。 |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
加强执法监管。 |
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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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核奖惩。 |
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