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07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酒驾车还耍横 俩罪并罚催反省

发布时间:2015-04-07 08:59:13  

邱学忠

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随意殴打他人,最终法院判决景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4101723时许,被害人朱某驾驶汽车行驶至双河镇邢庄时,与被告人景某醉酒后驾驶的客货车迎面相撞。后景某伙同车上人员李某、王某将朱某打伤。经鉴定,朱某损伤为轻伤二级,景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7.71mg/100ml。事发后景某主动投案,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已获朱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景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景某驾车与被害人偶发纠纷,即伙同李某、王某随意殴打被害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3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3被告人所起作用相当,不再作主、从犯的区分。被告人景某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