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07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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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放医疗审批权限

发布时间:2015-04-07 08:46:36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近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省医疗机构(中医管理)设置与执业许可管理权限进行调整,下放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其中,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省直医疗机构除外)设置及执业许可审批权限直接从市里下放到县卫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实行“谁发证,谁负责”来建立医疗机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市卫计委医政科科长熊向勇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想申办河南二级及以下医院,以后不用再往省卫计委跑了,直接在市、县就能申办。所有这些级别的医院,涉及现有人员注册、床位变更、增加科目等申请,都有望少一道手续。此次,下放权限的目的就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按照调整方案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批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主要负责审批二级医疗机构,省直管县(市)和县区负责审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同时,取消了对设置门诊部、诊所的数量和距离限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中医管理)部门将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巡查、暗访等形式,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诊疗科目、人员资质、经营性质、医疗行为、价格公示、诚信服务、医疗广告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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