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03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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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高干骗钱财 判刑罚款没商量

发布时间:2015-04-03 08:14:25  

李娟

226,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多次冒充国家高干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秦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5月至20141月份,60周岁的被告人秦某冒充退休公安局长,声称自己与中央领导人有亲密关系,可以帮远某办私事。骗取信任后,秦某先后多次到远某家以帮远某办事为由,骗取远某女儿和远某现金及财物共计2.35万元。20137月份,秦某又冒充北京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自称和驻马店市委书记是战友,可以帮助遂平县上访人员吴某解决上访问题,骗取吴某财物5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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