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建 通讯员 张 晓)近日,市运管部门对市公安部门通报的2015年春运期间全市3家运输公司、11辆未落实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客车做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市公安部门通报的这11辆违规客车分别是: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辆,豫QA8599(驻马店至三亚)、豫QA8155(驻马店至三亚)、豫QB0387(驻马店至义乌)、豫QC0683(驻马店至无锡)、豫Q51932(平舆至北京)、豫Q50975(平舆至北京);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4辆,豫Q00588(驻马店至武汉)、豫Q39999(上蔡至北京)、豫Q71235(正阳至深圳龙岗)、豫QA5187(驻马店至海口);泌阳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1辆,豫Q91001(泌阳至驻马店)。以上11辆客车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制度,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运管局按照省运管局的要求,责令11辆违规客车停运整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