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20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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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15-03-20 08:25:52  

本报讯 (记者 黑华丽)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对走出校门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他们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

大学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补贴。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大学毕业生创业,市人社局给予创业补贴。创业补贴主要用于降低大学毕业生创业成本,帮大学毕业生顺利创办企业。补贴对象为初次创业的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吸纳就业人员3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数及其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等。如果大学生毕业后创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补贴。每人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了解决他们创业的实际困难,对在2015年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我市仍按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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