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0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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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学习新《解释》

发布时间:2015-03-03 08:50:21  

汝南县人民法院新年伊始忙“充电”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继光)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规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正确适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为每位干警购买了《解释》单行本,并利用春节过后工作量相对较轻的这段时间,通过集中讲座、实务研讨、专题学习、考试测验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新《解释》。

该院领导在集中学习开始前强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颁布的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希望各位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学习过程中,该院民事审判业务骨干给干警们详细解读了《解释》新规定,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等业务部门,各有侧重地进行了实务研讨。全院干警重点对民事案件在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及先予执行、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和理解,为在审判实践中应用好新《解释》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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