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2月0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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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一月离家出走 未办理登记应退彩礼

发布时间:2015-02-03 08:18:12  

杨绿化

       90后”小伙刘某,万万没想到,在自己结婚后仅仅一个月,妻子蔡某居然离家出走,杳无音讯。为索回给女方的彩礼,刘某将妻子一家告上法庭。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支持了男方的部分诉请。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与蔡某经人介绍相识。201429,按照当地习俗订婚时,刘某给蔡某礼金1.1万元和价值6095元的“三金”手饰。2014520,因准备结婚,刘某又给蔡某父母蔡某某和李某礼金5万元。刘某和蔡某按照当地习俗举行结婚仪式1个月后,蔡某离家出走,至今无音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要求蔡某返还礼金等钱款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关于返还钱款的数额,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定判决蔡某返还刘某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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