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陈明威)近年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该院制定了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通过这种特殊的会见方式,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亲情的温暖、社会的关爱,做到了寓情于审、寓教于审。
针对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的心理特点,讯问时使用通俗易懂的温和语言进行讯问,不讽刺、不挖苦,减少心理对抗,增强感化效果,促使失足未成年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加强沟通减少对立,该院抓住矛盾点,寻找感化点,激发共鸣点,通过耐心讲解法律,唤回失足未成年人的良知,从思想上走出犯罪的泥潭。检察干警注重通过教育、感化,清除其心理阴影,鼓励其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人,从而达到挽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