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 翀 通讯员 张 晓)“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按照省、市关于淘汰“黄标车”的有关要求,近日,市运管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该局加强运输企业管理,对全市运输企业的营运客车、货车、出租车和公交车的“黄标车”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逐车进行登记,建立“黄标车”信息库,进行重点监管。经过排查,全市共有“黄标车”1205辆,目前已经淘汰176辆,2015年将计划淘汰“黄标车”375辆。严格营运车辆准入关,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车辆(含转籍、过户车辆),严格对照标准进行认真审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严把审验关,提高对黄标车综合性能检测频率,凡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示的,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年审。强化市场监管,加大“黄标车”的执法检测力度,对持未年审道路运输证和无证运营的“黄标车”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新闻媒体、户外通告和召开相关企业、车主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使广大车主充分认识到“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危害,赢得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治理“黄标车”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