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2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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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重点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等部位进行排查

发布时间:2014-12-23 08:22:55  

本报讯(通讯员 李淑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案件的发生,近日,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保平安”为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清查整治行动。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成立了全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和协调。

此次专项行动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务求实效”为指导思想,全面发起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的整体攻势,坚决扭转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局面,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案(事)件发生,努力实现“不炸响”目标,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具体目标:一是全面部署和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切实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合力;二是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重点村镇,确保不遗不漏,全力消除一批涉爆安全隐患;三是严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人员;四是集中查处一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地下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市场”;五是有效实现对重点地区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综合治理,确保实现“不炸响”目标。

整治重点包括:烟花爆竹,包括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举办的焰火晚会以及许可燃放的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具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或近年来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的乡镇村庄,城区和农村的出租屋、闲置厂房、民居、废弃的机井房等部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等。

重点对烟花爆竹传统生产村和农村闲置房屋、出租房、养殖场、菜园屋、废弃砖瓦窑场等部位进行排查。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特点,对传统村庄的邻近地区也要进行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销、运输、储存、携带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对现行案件做到快速反应、快侦快破,及时消除影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未破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坚持深挖细查、一追到底,坚决遏制案件发案势头。对非法生产的,要一查到底,彻底摧毁制贩网络。对违法犯罪人员,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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